主題:目標-途徑理論
此題是在問『 豪斯(House)的「途徑-目標」(Path-Goal Theory)理論』 1. 理論要點:此項理論係根據佛洛姆(Vroom)的期望理論引申出來。豪斯認為領導者可以激發員工達成任務之能力,且可提供指導,已達成激勵員工之目的。亦即,探討領導者的領導行為對於被領導者所能產生的影響。 2. 基本假設:此派學者認為人的工作行為,主要以達成個人目標為動機,其基本假設如下: (1) 領導者的領導行為能否為被領導者接受或歡迎,完全視領導行為能否滿足被領導者,或者能否使之獲得未來滿足感。 (2) 被領導者能否有效推動工作,完全視領導者能否提供他們有效的指導、心理上的支援和物質上的報酬而定。 ☆有效領導之行為:依此理論,最有效的領導方式是依部屬的特性、任務本身兩項情境變數而定。由此兩項變數衍生出以下四種領導行為架構,領導者可以依據情境的不同而選擇採行。其行為內涵如下: (1) 工具行為:即對部屬的行動予以計畫、組織與協調。 (2) 支持行為:對部屬之需要的滿足,給予支持性的考慮與關心。 (3) 參與行為:領導者與部屬共同分享資訊,徵詢部屬意見,並運用不屬的諫言,以完成組織的目標。 (4) 成就導向行為:領導者為部屬設定富有挑戰性的目標,期望部屬有高水準的工作表現以及不斷地尋求改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