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需要以報執郵件及保價郵件交寄的項目
根據中華郵政公司對報值郵件及保價郵件的定義: 報值郵件:掛號信函或包裹經寄件人報明價值加付報值費於國內互寄者,為報值信函或報值包裹,統稱報值郵件。保價信函: 掛號信函經寄件人報明保價金額,加付保價費交寄者,為保價信函。 國內郵寄貴重物品及重要文件,請依下列郵件種類交寄: 內 容郵件種類備 註(幣別:新臺幣) 法定紙幣 1、報值信函、報值快捷2、保價信函 1、限1萬元以內2、限10萬元以內 非法定紙幣: 例如證書、證券、契據、支票、 匯票、單據及其他一切有價值 文件。 1、報值信函、報值快捷 2、保價信函 1、限5萬元以內,倘與法定紙幣合併 交寄者,其中法定紙幣不得逾1萬 元,合計不逾5萬元。2、限10萬元以內 硬幣、金銀條塊、金銀器具、 寶石珍飾等 1、報值包裹、報值快捷2、保價信函 1、限5萬元以內2、限10萬元以內 標單 報值信函、報值快捷 限5萬元以內 外幣 保價信函 限台灣本島互寄,請先按公告匯率 換算新台幣(限10萬元以內)。 另可參考以下網址說明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120630009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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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值信函、
報值包裹、
報值郵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