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 目標管理的特質
二、 目標管理的特質 進而言之,目標管理有以下五項不同於傳統管理模式的特質:(張金鑑,民74) (一)、目標管理是一種制度。目標管理是組織為達成既定目標,由全體成員所建立並遵循的一種管理制度。為完成既定的目標而有一定的步驟及評核方法,及參與人員,因此,目標管理是一種有計劃性的管理制度。 (二)、目標管理是目標或成果導向的管理。組織目標有其既定的預期完成時間,及完成該目標的人員,且在預期時間後加以評核。因此,目標管理著重目標在既定的預期時間內是否已完成。所以,也稱為「成果管理」(Management by Results) (引自蔡培村,民85)。 (三)、目標管理是以「人」為中心的管理,尤其注重工作意願,由此產生了尊重人的觀念。 (四)、目標管理是將組織目標與成員的個人目標結合為一體的管理程序,是 將人與事、團體與個人相結合的管理,所以,又稱為「整合管理」 (Management by Integration) (五)、目標管理是運用行為科學以激勵員工潛能的管理。以激勵代替懲罰,以溝通代替命令,強調的是成員士氣的提振,與效能的提高,避免員工在恐懼的心情下工作。 (六)、目標管理是強調「民主參與」,使員工親自參與組織目標的訂定,以強化各人的自尊心、責任心和介入感。所以又稱為「參與管理」(Management by Participation) (七) 、目標管理是自我控制與自我指導的管理。目標管理對工作進行的追查及目標達成程度的考核,採自我控制及自我指導的方式,培養成員自動、自發、自立、自強的積極奮鬥精神。
關鍵字:
成果管理、
整合管理、
目標管理、
以「人」為中心的管理、
參與管理、
民主參與、
自我控制與自我指導、
運用行為科學以激勵員工潛能的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