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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Kurpius的諮詢統整模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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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urpius(1978)曾提出諮詢的統整模式,包括四種方式: 一、指定方式(provision mode) 當徵詢者限於時間、興趣、或能力等因素,無法提供當事人服務時,即請託諮詢員對此一當事人進行直接的服務,徵詢者在轉介後,就很少或未再做任何介入。 二、處方方式(presXXXcriptive mode) 當徵詢者對一特定的問題進行診斷、確認後,雖然有能力和動機去解決問題,唯對自己的介入計畫和策略缺乏信心,此時徵詢者需一諮詢員(資源人士)來支持其診斷和處遇計畫,或建議其他可行的處遇方式。 三、合作模式(collaboration mode) 諮詢的目的是促進徵詢者的自我引導能力,其功能是教導徵詢者學會一套解決問題的一般方法,而非幫助他們解決特定的問題,使他們以後縱然無諮詢員在旁,亦能獨立解決問題。故諮詢員在此方式中,扮演「一般專家」的角色勝於扮演「技術專家」的角色。 四、調解方式(mediation mode) 本方式與前面三種有所不同,前三種方式均由徵詢者尋求諮詢員的專業協助,唯本方式是由諮詢員確認一特定的問題,然後蒐集、分析、綜合資料,界定問題,提出介入策略,最後集合與此問題有關的重要人物,一起來解決當事人的問題。 資料來源:林建平著(兒童輔導與諮商)五南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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