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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:台電◆基本電學
參考書:志光編委會-教育法規
章節:Ch1.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
主題:憲法增修條文-基本國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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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
編輯
志光編委會-教育法規
Ch1.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
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(基本國策)
我國教育機會均等的基本措施
憲法增修條文
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
中央教育預算,地方教育預算
憲法vs教育基本法
憲法增修條文-基本國策
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
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
教育機會均等
教育機會均等
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
憲法 教育類重點摘要
憲法中的教育規定
講學自由係屬制度性保障 教育部定大學共同必修科目違憲
憲法本文 基本國策章
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
國民教育
法律與命令的比較表
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第十條
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(基本國策)
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
革命期間的教育改革方案
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
憲法教育科學文化之預算
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規定
憲法及增修條文、「教育基本法」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、「師資培育法」、「教師法」、「國民教育法」等均是重要的核心法規,每次出題率均相當高,
教育法規應考分析
憲法增修條文之基本國策
憲法裡由中央負責立法之事項
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
憲法增修條文-基本國策
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
Ch2.幼稚教育相關法規
Ch3.國民教育相關法規
Ch4.中等教育相關法規
Ch5.高等教育相關法規
Ch6.特殊教育相關法規
Ch7.私立學校教育相關法規
Ch8.社會教育相關法規
Ch9.師資培育相關法規
Ch10.教育人員任用及考核相關法規
Ch11.教育人員相關法規
Ch12.其他各種相關法規
主題:憲法增修條文-基本國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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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,促進產業升級,推動農漁業現代化,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,加強國際經濟合作。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,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。 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,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。 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,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;其管理、人事、 預算、決算及審計,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。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,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。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,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,消除性別歧視,促進 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。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、無障礙環境之建構、教育訓練與就業 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,應予保障,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。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、福利服務、國民就業、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 福利工作,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。 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,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、就業、就醫、就養 予以保障。 教育、科學、文化之經費,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,不受憲法第 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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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
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
、
促進產業升級
、
全民健康保險
、
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
、
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。
、
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
、
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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